想低价报关? 小心逃税罪

现在现已有部分国家与我国海关交换数据,首要目的就是严打低价报关行为。

外贸买家想要把发票金额做低这种操作,以前可能比较多。但现在不行了!

目前,与我国海关联网的国家目前有好几个了:

俄罗斯

巴基斯坦

菲律宾

据海关总署消息,中国海关正与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及美国、日本等重要贸易国家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那么,未来将会有更多国家海关之间数据联网。

一、什么是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低价报关偷漏关税的处罚标准

  (一)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因此,建议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合法经营,依法依规申报纳税。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和想法都是不会长久的。